想吃回扣?被判不当得利!铸京律师代理不当得利纠纷案胜诉!

分类:新闻资讯 时间:2021-06-15
委托人李先生经被告滕某介绍,与案外人倪某签订《借款担保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合同一”),约定李先生向倪某借款100万元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另案中作出民事判决,判决委托人李先生向倪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。委托人李先生因此向倪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540994元。李先生认为所偿还的欠款本息与事实不符,于是委托我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本案原告代理人,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